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以下簡稱50號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對納稅人設立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征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征收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近日,筆者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很多人將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混為一談,進而導致在計算貼花時出現困惑。其實,只要厘清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企業就能輕松搞定資金賬簿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以下簡稱50號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對納稅人設立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征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征收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近日,筆者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很多人將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混為一談,進而導致在計算貼花時出現困惑。其實,只要厘清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企業就能輕松搞定資金賬簿印花稅。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梢院唵卫斫鉃楣咀铋_始設立時擁有的資產。實收資本,則指企業投資者以貨幣、實務和無心資產等形式,實際投入的資本或股本。正常來說,兩者金額應該是一致的。
但是,《公司法》修改后,引入了資本金認繳制,股東不必再實際繳納全部出資,可以先成立公司,然后分期繳納出資。這一規定,容許資本金分步到位,使得兩者可能存在差異。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從規定上看,上述前兩種情況中,屬于股東認繳出資,結果可能會出現注冊資本大于或等于實收資本。根據50號文件的規定,企業在實際收到出資時才產生印花稅納稅義務,并按規定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第三種情況則屬于股東實繳出資,注冊資本一定等于實收資本,此時,則應一次全額計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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